1. 旅行护照(原件)及身份信息页(复印件)
2. 两张证件照片,两张(6 个月以内)的白底彩照,照片无破损,尺寸应为 35mmX45mm.
3. 海员证(原件+身份信息页复印件)
4. 中国海员劳务派遣机构的证明信 (原件)
只适用于中国籍申请人:相关机构的中文介绍信,附德文或英文翻译,并须符合以下几点要求:
1). 使用公司信头纸
2). 注明现地址,电话号码,传真号码,公司邮件地址及联系人姓名
3). 加盖公司公章
4). 注明证明信出具时间
5). 相关负责人亲笔签名(不接受电子签名),并请告知签字人的完整姓名及职位
6). 提供申请人详实的个人信息
5. 招募的海员与船舶公司签订的雇佣证明(复印件)
‐ 您也可以提供海员招聘合同(复印件)
6. 德国代理机构的邀请函 (原件)
- 邀请函须使用带公司现地址和现联系方式(电话、传真号码,电子邮箱,公司主页)信息的公司信头纸
- 用英文或德文出具
- 盖有公司公章且有公司负责人的亲笔签名
- 说明了登船地点/业务培训地点
- 根据《居留法》第 66 至 68 条确认承担申请人的旅行和逗留费用
- 邀请信中必须明确该船只的名称及其国际海事组织识别码(IMO-Number)